教务[2018]4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工作持续改进机制,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全面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矿大京教字[2017]10号),现就完善本科教学工作持续改进制度通知如下:
一、完善教学工作持续改进机制
坚持应用“计划-执行-检查-改进”循环的工作方法,对教学检查、教学督导、教学评价等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对改进过程保持跟踪督导,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学院、专业或任课教师根据反馈结果,共同制定改进方案,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及时调整专业培养方案或课程教学大纲,开展教学能力培训和提升等工作。
二、健全教学工作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制度
1.针对专家意见、督导检查、同行听课、师生座谈、学生评教、信箱反馈、问卷调查、教代会提案等过程中反映的具有集中性、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教学信息,实行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制度。学校定期向学院反馈《本科教学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表》(附件1)。学院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讨,与相关人员深入沟通后提出改进方案。待改进工作完成后,学院确认改进效果,填写《本科教学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表》,并交学校备案。改进工作一般不超过一年。
2.学院提出改进方案后,应明确工作经办人,并做好记录。改进工作完成后,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学生等开展效果评价。改进效果评价可采用学院考核、专业考察、同行或专家评议、学生评价、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情况记入《学院本科教学持续改进情况记录表》(附件2),并根据改进工作进度及时更新。
3.学院向专业集中反馈教学信息的,参照上述流程进行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工作,并记入《学院本科教学持续改进情况记录表》。改进完成后学院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存档。
4.建立教学工作持续改进跟踪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师生对教学的关注度,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针对改进工作,学院应在教学培训、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给予改进工作承办人充分支持,保证改进工作取得实效,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满意度。
教 务 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