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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9 点击数:

教务[2018]14号 

 

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对于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积极作用,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参与到学评教工作中来,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有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须参加学生评教工作,学生参评率要达到50%及以上。申报优秀教学质量奖和优秀课程预听课的教师,学生参评率要达到60%及以上。

2.申报优秀教学质量奖和优秀课程预听课的教师,学院须在课程结课前组织学生现场评教,发放“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附件1),由学生当场填涂。此项工作须由教学院长、系主任或教学秘书三人中任一人到场组织完成。现场评教结果应及时录入教务系统。

3.其他教师可组织学生采取线上或现场发放评价表的方式开展。线上评教的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附件2和附件3。教师须在课程授课学时达到1/3后,组织学生开展本门课程的学评教工作,并注意强调评教结果无法更改,请学生慎重使用自己的权利。为了确保评教效果,建议教师选择合适的时间随堂组织学生通过手机APP进行。

4.请各学院组织好教师和学生及时下载手机APP。

联系人:赵莉电话:62331329

郑前进(技术支持)电话:62331391

 

教务处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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