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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5 点击数:

教务[2018]12号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中矿大京字[2010]21号)精神,为完善产学研合作育人模式,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机制创新,现就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聘请的专家组织,受学校委托开展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等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总体任务是围绕经济社会与行业发展对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设置、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等提出咨询意见。

二、组成方式

(一)组织机构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下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委员组成

1.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2.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本科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或企业实践等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本学科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4.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程序

各学院按照推荐条件要求,推荐校外专家不超过2人。校外行业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名师优先推荐。

四、材料报送

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附件1)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 务 处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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